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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非整理高标片)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10-24 15:03:07

云霄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非整理高标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非整理高标片)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云发改审[2014]90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

2.2.工程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治理2650亩,包括新建引水坝3座,整修引水坝1座,新建灌排渠5500米,渠系建筑物242个(座)河道渠道护岸250米,新建田间支路709米,硬化混泥土路面干道1350米,错车道3个,倒车平台1个等,项目概算投资340.2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2014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平乡非整理高标片)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补充通知及设计更改文件等。

2.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024日至20141028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若有疑问 ,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1117日上午8:30,提交地点为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5.2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8%~ 9.99%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8.1 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8.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账户:于201411161700前汇达以下指定的任一账户:

账户1:开户银行:建行云霄县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账户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帐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4195 6819 0817

8.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5000元;

8.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8.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http://www.zzyx.fj.cn)上发布。

10 招标代理费及工程交易服务费

10.1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2 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云霄县和平乡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60503813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2单元206

邮政编码:363000   电子邮件:zzcjzb@126.com

联系人:小严     电话(含传真):0596-26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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