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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东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12-08 17:22:26

东山县东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东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4]136号文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东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部,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县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县康美镇东沈村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为采用振动沉模防渗板墙结合高压旋喷防渗墙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大坝内外坡及坝顶维修加固、溢洪道维修、卧管加高维修、涵洞内套PE管加固、新建管理房和设立水位观测等7项内容。项目总投资158.97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为准。

2.3.    招标范围:东山县东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东山县东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造价资料、答疑纪要、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需具备振动沉模(双模板)防渗板墙施工方法的国家专利或拥有专利企业的使用授权。

3.5.  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9日至20141213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10.0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12291600分前汇达以下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以款到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玖仟整(¥29000元)

6.2.  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1230日下午3:00,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 www.zzyx.fj.cn、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pxzzx.org/)等网站上发布。

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10.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0.2中标人须按“闽价[2003]房505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部

地址:东山县电信大楼6

联系人:陈先生           话:0596-586902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东侧威镇阁商业城C2单元206

邮政编码:363000   电子邮件:zzcjzb@126.com

联系人:小吴     电话:0596-266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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