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场房屋装修工程招标补充通知01号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的第三、评标办法中第1.3(3)条款“经济处罚承诺在投标汇总表的主要说明中列明”改为“经济处罚承诺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2、开标地点:芗城区漳华路438号(漳华路与北环城路交接处加油站附近,部队营区小会议室)。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上午9时00分。
二、答疑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任何提疑。
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中国人民解放军94900部队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