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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试验检测基地装修改造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09-04 15:41:23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试验检测基地装修改造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试验检测基地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试验检测基地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2.2招标编号:FJXCJFZ(2017)GC033

2.3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开发区一期八号西路1号;

2.4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850万元,其中本项目设计费用限额为34.10万元(若实际投资超出总投资额的10%之内,设计费仍按中标价包干)。

2.5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850万元其中,本项目设计费为34.10万元

2.6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2.7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配合等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外墙装饰、实验室室内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全过程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规范、规程或标准如有更新,则应以最新规定为准。

2.7.2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1 月开工,201893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9 4日至2017   9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分至 12  0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105单元)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FJXCJFZ(2017)GC033”。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仟捌百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9 25 9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850元,本工程设计费用限额为34.10万元。

8.2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

8.3.本工程推荐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得票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不予补偿,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3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2000元,补偿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并在补偿对象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获得补偿的未中标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公开展示,并通过任何形式进行介绍、评价及部分参考使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盖章)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04                  

电话:  0591- 87078615                                

联系人:  宁晞   

代建人: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盖章)

地址:福州市通湖路188

电话:0591-87622522

联系人:房明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105单元,邮编: 350013

电话:  0591-87571681 传真:0591-87571681 

联系人:李文静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

    号:9070630010010000011291

开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注明用途:“FJXCJFZ(2017)GC033号”招标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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