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法院涉台审判庭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监理答疑01号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6.2.4款 “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修改为“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 。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问:P42页投标人业绩信誉一览表?没有要求提供材料,需不需要提供呢?
答:不需要提供。
4、问:P43页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总监的业绩可以用总代来体现?
答:可以。
5、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书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领取书面通知地址: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层1号
联系人:小严 0596-6157867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2年6月27日